為做好2012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tǒng)考報名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試時間、地點 2012年5月27日(星期日) 外國語水平考試時間:9:00-11:30 學科綜合水平考試時間:14:30-17:30 考試地點:同濟大學(四平路1239號)
二、考生報名工作 (一)報名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考生,必須是已通過學位授予單位資格審查并成為信息平臺在冊人員的申請人(擬以研究生畢業(yè)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的人員)。 報考者請務必于3月20日之前登錄信息平臺,提交申請參加考試的語種或學科以及參加考試的地點,逾期不能報考。信息平臺的工作流程及要求見附件1。 (二)報考者的報名資格及報考語種和學科須符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2012]1號文件的相關規(guī)定。報考者一般應在接受碩士學位申請的學位授予單位所在省市(即上海)參加考試。如有特殊情況,需申請在工作單位所在省市參加考試的,必須經(jīng)學位授予單位同意,方可完成報名并參加考試。 (三) 學位授予單位須在2012年3月26日前通過信息平臺完成對2012年報考本校全部考生的資格審核工作。審核時要認真核對考生的資格、報考語種或學科以及考試地點等信息,如發(fā)現(xiàn)有資格不符的或有弄虛作假的要及時糾正或取消其報名資格。 (四)根據(jù)原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調(diào)整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評估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0]545號)的有關規(guī)定,2012年全國統(tǒng)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報名考試費。經(jīng)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同意,上海市仍采用現(xiàn)場繳納的方式收取報名考試費,通過學位授予單位資格審核的報考者方可去現(xiàn)場繳納報名考試費。
三、現(xiàn)場繳費時間、地點 4月1日至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00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號同濟大學瑞安樓底樓大廳 憑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現(xiàn)場進行繳費。未成功支付報名考試費的報考者,本次報名無效。
備注:因截至通知之日仍有部分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工作正在進行之中,還未轉為在冊人員,造成暫時無法報考。請申請人隨時登錄信息平臺查詢申請狀態(tài),按時(3月20日前)完成報名工作。
上海外國語大學研究生部 2012/3/5 附件1: 2012年全國統(tǒng)考工作流程及要求 1. 申請人員通過信息平臺提出申請,提交個人基本信息及電子照片。 2. 信息確認 申請人員在擬申請學位的學位授予單位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到學位授予單位進行現(xiàn)場確認:提交規(guī)定的書面材料(原件),采集圖像與指紋信息,簽署《誠信承諾書》等,接受資格審查。 3. 資格審查 學位授予單位對申請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將資格審核結果錄入信息平臺。并將通過資格審核的申請人轉入在冊申請人信息庫。 4. 全國統(tǒng)考考務管理過程及時間安排 1) 即日起至3月20日,在冊申請人通過信息平臺申請參加全國統(tǒng)考,選擇考試科目和考試地點。 2) 3月21日至3月26日,學位授予單位審核報考者資格。 3) 4月1日至4月3日,通過審核的報考者現(xiàn)場繳納報名考試費。 4) 4月5日至4月12日,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登錄信息平臺分配考場、編制準考證并將相關書面材料報送學位中心。 5) 5月10日至5月27日,考生通過信息平臺下載準考證。 6) 5月27日,全國統(tǒng)考,考生通過指紋驗證后方可入場考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