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經》的內容:
《法經》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比較系統(tǒng)的封建成文法典,是戰(zhàn)國時魏國李悝在總結春秋以來各國制定成文法經驗的基礎上制定的。共分六篇:
(1)《盜法》和《賊法》是關于懲罰危害國家安全、危害他人及侵犯財產的法律規(guī)定;
(2)《網法》又稱“囚法”是關于囚禁和審判罪犯的法律規(guī)定;
(3)《捕法》是關于追捕盜賊及其他犯罪者的法律規(guī)定;
(4)《雜法》是關于“盜賊”以外的其他犯罪與刑罰的規(guī)定,主要是“六禁”的規(guī)定,即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徒禁、金禁等;
(5)《具法》相當于近代刑法典的總則部分,主要是關于定罪量刑中從重從輕法律原則的規(guī)定。
2、《法經》的歷史地位:
(1)《法經》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比較系統(tǒng)、比較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它是戰(zhàn)國時期政治變革的重要成果,也是戰(zhàn)國時期封建立法的典型代表和全面總結;
(2)它的體例和內容對后世封建成文法典的完善奠定了重要基礎。從體例上看,《法經》六篇為秦漢直接繼承,成為秦漢律的主要篇目。
記憶口訣:魏國李悝作《法經》,封建法典第一部,盜賊囚(網)捕雜具,六篇法律在其中。具律本是總則名,淫狡城(禁)嬉徒金,六禁之規(guī)在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