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罪狀?罪狀與罪名關系是什么?
2、簡述法人的成立條件
參考答案:
1、什么是罪狀?罪狀與罪名關系是什么?
罪狀,是分則罪刑規(guī)范對犯罪具體狀況的描述,指明適用該罪刑規(guī)范的條件,行為只有符合某罪刑規(guī)范的罪狀,才能適用該規(guī)范。罪名是指法律規(guī)定的某種具體犯罪的名稱。刑法理論上通常將罪狀分為敘明罪狀、簡單罪狀、引證罪狀和空白罪狀四種。敘明罪狀,是指罪刑式條文對具體犯罪的基本構成特征作了詳細的描述。簡單罪狀,是指罪刑式條文只簡單地描述具體犯罪的基本構成特征。引證罪狀,是指引用同一法律中的其他條款來說明和確定某一犯罪構成的特征。空白罪狀,是指罪刑式條文沒有直接地具體說明某一犯罪構成的特征,而是僅僅指明確定該罪構成需要參照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罪名與罪狀是密不可分的,罪名包含在刑法分則條文規(guī)定的罪狀之中,是對某種犯罪的本質特征或者主要特征的高度概括。
2、簡述法人的成立條件
法人是一種社會組織,但并非任何社會組織都能成為法人!睹穹ㄍ▌t》第37條對社會組織依法取得法人資格應當具備的條件作了明確規(guī)定,這些條件包括:
(1)依法成立。依法成立要求:第一,法人必須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成立。例如,根據法律規(guī)定需要依法核準登記的,必須履行登記手續(xù)后,才能取得法人資格。第二,法人的目的和宗旨必須合法,其組織機構、經營范圍、經營方式等也須符合法律要求。
(2)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法人要享受權利并承擔義務,因此必須具備必要的物質基礎,這也是法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財產保障。因此法律規(guī)定,法人必須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必要的財產和經費,必須是由法人享有的,獨立于其他社會組織、法人的創(chuàng)立人以及法人成員的財產。
(3)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法人要成為特定化的組織,必須有自己的名稱。法人要分工處理法人內部及對外事務,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因此必須有專門的組織機構。而且法人的組織機構因其性質、任務及業(yè)務范圍的不同而各不相同。此外,法人還需有從事生產經營及其他活動的場所。
(4)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法人必須以其自身意志從事民事活動,并以其所有的財產獨立承擔其對外的債務和民事責任。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是法人的實質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