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實施犯罪而故意內容不同,不構成共同犯罪。
【答案】正確
【考點分析】本題考查的知識點是:共同犯罪的主觀特征。在主觀要件上,構成共同犯罪要求各共同犯罪人必須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的犯罪故意,要求各共同犯罪人具有共同的認識因素和意志因素。共同犯罪故意是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同種犯罪的故意,也就是同一犯罪構成范圍內的故意。如果各犯罪人并非出于同種犯罪的故意而實施犯罪行為,則不構成共同犯罪。如一人出于傷害的故意,一人出于殺人的故意,即使是同時或者先后對同一對象實施殺傷行為,也不能視為共同犯罪。所以,本題的題面是正確的。
【考生注意】在共同犯罪主觀要件中,各共同犯罪人都具有共同犯罪故意,共同犯罪故意內容相同,只是要求各共同犯罪人的共同犯罪故意是同一犯罪構成范圍內的故意。這就是說,共同犯罪故意,并不要求故意的形式與具體內容完全相同,而只須在刑法規(guī)定的范圍內相同即可。從共同故意的形式來說,既可以表現為各行為人都有犯罪的直接故意,也可以表現為各行為人都有犯罪的間接故意,還可以表現為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的結合。例如,甲、乙均與丙有仇,遂共謀在丙家的水缸中投放農藥毒殺丙。甲明知丙家還有丙的兩個兒子與丙一起居住,但希望將其兒子一并毒死。乙則并非希望毒死丙的兒子,而是認為丙的兒子可能經常外出,也許不會飲水缸中的水,但如果毒死了丙的兒子也不違反乙的意志,即乙對丙的兒子的死亡持無所謂的放任態(tài)度,而只希望毒死丙。結果該日正好只有丙的兩個兒子在家,二人均飲水中毒死亡。在此案中,雖然甲、乙二人對丙的兒子的死亡一個是直接故意,一個是間接故意,但仍然成立共同的殺人故意,構成故意殺人罪的共同犯罪。就故意的具體內容而言,只要求各共同犯罪人具有法定的認識因素和意志因素,即使故意的具體內容不完全相同,也可成立共同犯罪。例如,實行犯與教唆犯的故意,在具體內容上可能有所不同,但不影響共同犯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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