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簡述商鞅變法的主要內容
2、簡述法律執(zhí)行的概念和特點
3、簡述各級人大代表享有哪些權利
參考答案:
1、商鞅變法是指戰(zhàn)國時期的秦國在法家商鞅的主持下把法律法令作為基本手段的變法運動。其主要內容有:改法為律,擴充法律內容;運用法律手法推行富國強兵的措施;以法律手法剝奪舊貴族的特權;全面貫徹法家,以法治國和明法重刑的主張;鼓勵告奸,實行連坐。
2、廣義的法律執(zhí)行,是指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及其公職人員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實施法律的活動,狹義的法律執(zhí)行,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公職人員依照法定職權、履行職責,執(zhí)行法律的活動。其特點有:(1)主體的有限性,只能是行政機關或行使行政職權的組織及其公職人員;(2)主動性, 即執(zhí)法主體積極主動地履行職責;(3)內容的廣泛性,即涉及到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生活的方方面面;(4)單方意志性,即行政主體代表國家行使行政權,不必與相對人協(xié)商和經其同意;(5)程序的效率性,強調效率優(yōu)先,兼顧公平和發(fā)揚民主。
3、代表享有下列權利:(1)出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參加審議各項議案、報告和其他議題,發(fā)表意見;(2)依法聯(lián)名提出議案、質詢案、罷免案等;(3)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4)參加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各項選舉;(5)參加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各項表決;(6)獲得依法執(zhí)行代表職務所需的信息和各項保障(人身特別保護、言論免責保障、物質經濟保障);(7)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